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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链”与“以链治链”:区块链技术监管的结合之道

admin 2020/02/20 区块链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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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db:标签]24[db:标签]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第十八次区块链科技发展现状及趋势集体学习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应用和创新区块链技术的同时,要加强对区块链技术的引导和规范,加强对区块链安全风险的研究分析,密切跟踪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发展规律。要探索建立适合区块链的安全体系技术机制,引导和推动区块链开发商和平台运营商加强行业自律,落实安全责任。有必要将依实施网络管理纳入区块链管理,促进区块链安全有序发展。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的精神,我们应该结合规则监督和技术监督的思想,加强对区块链的治理。鉴于对区块链技术的监管,笔者认为首先要正视区块链技术,反对对区块链技术的简单否定,完善区块链发展中的规则制定和适用,通过“依法治链”打击以区块链创新为名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应对区块链科技带来的新技术形态的变化,要求监管技术和监管理念走向“自动化”。它主张由区块链技术监督区块链的“连锁治理”。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了中国首创的“共同投票”理论,要求运用包括区块链技术在内的监管技术来增强监管能力,弥补法律调整的局限性。

直面区块链科技,抓住区块链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机遇。

监管层应以ICO的泛滥为戒,在鼓励和引导区块链技术创新的同时,完善对区块链产业的监管手段,防止劣币异化驱逐良币。Xi总书记发表这一重要讲话后,区块链技术必将得到有关部门和各界的重视,掀起区块链技术大规模生产、研究、研究和应用的高潮。这正是区块链工业进行彻底改革的关键机会,也为区块链工业在上一个周期后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技术本身是中性的,需要指导和标准化。由于缺乏对P2P和众筹的及时引导和监管,从犯罪分子滥用创新中吸取的教训为区块链技术监管提供了经验和教训。教训是要及时监督,不要等到“EzubAo”这样一个大的恶性事件发生后才进行弥补。监管的介入必须在技术被非法大规模使用之前和过程中得到及时纠正,以保持良好的创新环境。经验表明,应及时发布相关监管规定,为真正的创新指明一条合法合规的道路,这要求监管机构不断提高相应的业务能力和决策判断能力,尤其是加强与行业和学术界的合作

中国对区块链的监管规则进行了初步探索。比较典型的是2018年8月24日中国保监会、中央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风险集资的风险提示》,2019年1月10日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18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全国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公示》。一方面,这些法规打击了虚假和有害的区块链申请,另一方面,鼓励和引导了健康发展的真正和有益的区块链申请。它有利于统一技术标准,促进行业交流和融合。作者认为,统一和标准化的技术标准比具体的监管规则更为根本。中国是

区块链技术具有“去集中化”的特征,其典型应用比特币从诞生之初就基于排除国家干预的理念。因此,去集中化的支持者认为,区块链技术可以在没有现实世界监督的情况下实现自治。笔者认为,是否应该对其进行监管,采取何种监管方式,取决于区块链的具体应用场景。目前,应保持适度宽松的监管环境,以积累经验。规则可以规定技术风险的标准、归属和规避,但很难干预技术本身的运作。对区块链进行适度有效的监管,不仅需要定期供应,还需要打破传统的对监管路径的依赖,采用监管技术等新方式。其中最重要的是“连锁经营”,即建立一个“RegChAIn”,借助区块链技术来监管区块链的应用产业。以审慎监管、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为核心构建的传统双峰监管体系和法律法规,无法有效应对以区块链科技为代表的分散化金融创新。因此,有必要在传统金融监管维度上增加科技维度,将科技手段应用于监管体系,形成二维监管体系,以更好地应对金融技术固有的风险及其带来的监管挑战。

区块链科技带来了新的技术形式,要求监管技术和监管理念向“自动化”方向发展

随着区块链科技推动的智能合同和数字现金等新的金融形式的不断出现,从传统的手工监管模式向自动监管模式的转变趋势是不可逆转的。如果没有自动的法律审查、记录跟踪和监管变更,将很难满足极其复杂的监管需求。历史经验表明,传统的监管措施不足以应对市场失灵,并可能利用去集中化技术滋生非法和欺诈行为。此时,监管者只能“一刀切”,不能完全解决问题。例如,对国际石油公司的禁令导致其被转移到国外并失去控制。为此,作者提出了——“共同投票”理论,这是中国独创的将区块链技术与数据经济相结合的理论,旨在借助区块链技术规范区块链产业,在新的维度上完善区块链的治理。

如果区块链技术可以用于监管而不是排除监管者,那么基于区块链的监管体系将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准确性。账簿的实时透明共享将使监管机构能够在结果恶化之前识别并做出回应。即使是监管者也可以将合规机制直接嵌入区块链体系,借助区块链技术建立一个有机的监管体系,不仅可以解决潜在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问题,还可以充分考虑新兴技术的独特性。在区块链技术模式下,监管者将承担双重角色。一是制定法律法规,为监管者和企业提供法律支持,形成新的有效监管路径,降低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第二,与技术专家合作,将金融和其他监管法律法规嵌入区块链技术,以便通过代码实现法律法规的实施。

中国有足够的先发优势来促进数字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目前,世界主要国家在发展区块链科技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主动性,但他们都更重视监管。在美国互联网社交巨头脸书发布天秤座白皮书后,各国越来越意识到区块链技术在数字现金中的典型应用可能带来的风险。美国、法国泰国央行也成立了天秤座监管工作组。

中国在区块链地区已经有足够的先发优势。至少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规划了区块链的产业,相关的标准、专利、企业数量和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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